启用新式号牌!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
启用新式号牌!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
启用新式号牌!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
千万别忘了(biéwàngle)上牌这一步!
为(wèi)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提升(tíshēng)道路交通(dàolùjiāotōng)安全管理科技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fújiànshěng)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福建省非机动车号牌制作(zhìzuò)规范》《福建省非机动车行驶证制作规范》《龙岩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shàngjí)有关要求,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龙岩市各县(市、区)公安交警部门(jiāojǐngbùmén)将根据辖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等实际情况(qíngkuàng),对新登记的(de)电动自行车陆续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为渐变绿色(号牌样式(yàngshì)附后),统一安装在车辆后部,工本费保持13元不变。
二、原已登记悬挂(xuángu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继续使用。如遇号牌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换领号牌的,统一(tǒngyī)更换为新式(xīnshì)电动自行车号牌,车号同步予以变更。
三、未按规定登记悬挂号牌的(de)电动自行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四、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shíliùzhōusuì),且无妨碍安全(ānquán)驾驶的身体缺陷和疾病。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zàirén),成年人驾驶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时,乘坐人员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qízuò)。公安交警部门(jiāojǐngbùmén)将加大执法力度(lìdù),严查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龙岩市公安局(gōngānjú)交通警察支队
龙岩市电动自行车新式号牌样式(yàngshì)
号牌尺寸:180mm(长)×120mm(宽)×3mm(厚),颜色为(wèi)渐变(jiànbiàn)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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